海峡两岸(首届)古筝琵琶网络展示大赛章程
为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、普及民族器乐知识、促进古筝、琵琶艺术的普及与发展;为所有热爱古筝琵琶的人们,提供全新的艺术展示平台,发现和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;并通过网络的连通,打破区域和距离的阻隔,推动两岸文化交流,特举办海峡两岸(首届)古筝琵琶网络展示大赛。大赛组委会按照有关文艺赛事若干规定与要求,对大赛的比赛程序、评比规则和表现形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论证,制定出如下章程:
一、组织机构
1.主办单位: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州日报社
2.承办单位:福 州 新 闻 网 福州爱娟古筝艺术学校
台湾中坜天上人间音乐学苑 中坜风雅颂古筝乐团
3.协办单位:
福建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河南中原民族乐器有限公司
上海鸿峙乐器厂
4. 支持媒体:福州日报 福州晚报
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 福建艺苑杂志社
二、参赛资格
大中华地区选手、无年龄、职业、演奏水平限制。
三、比赛种类
本次比赛只限古筝、琵琶两种民族乐器。
四、比赛组别 (12月31日前出生)
1幼儿组:4~6岁
2少儿A组:7~9岁
3少儿B组:10~12岁
4少年A组:13~15岁
5少年B组:16~18岁
6成人组:19岁以上
五、奖项设置:
幼儿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少儿A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少儿B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少年A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少年B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成人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。
组合组:古筝和琵琶均设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3名
六、入围人数及奖品、荣誉设置:
(一)每一赛段设最佳网络人气奖1—3名。
海 选: 每组入围到复赛50名、 组合20组。
复 赛: 每组入围到半决赛30名、组合10组。
半决赛: 每组入围到决赛10名、组合6组。
决 赛: 每组决出金奖1名(组)、银奖2名(组)、铜奖3名(组),新星奖4名。
(二)各组别选手凡获金、银、铜奖以及新星奖者,由组委会颁发奖品或奖牌、获奖证书。
1、古筝类:
金奖获得者将奖励古筝(G866)一台、奖牌及证书;
银奖获得者将奖励古筝(G301)一台、奖牌及证书;
铜奖获得者将奖励古筝(仿真古筝)一台、奖牌及证书;
备注:组合组获奖每组奖励古筝一台
2、琵琶类:
金奖获得者将奖励琵琶一把、奖牌及证书;
银奖获得者发给奖牌及证书;
铜奖获得者发给奖牌及证书;
备注:组合组获金奖每组奖励琵琶一把
3、参赛选手:
入围复赛选手将获得“新人奖”证书
入围半决赛选手将获得“新秀奖”证书
4、比赛还将设立“最具网络人气奖”、“最佳才艺奖”、 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等。
七、比赛程序:
比赛分为初赛(报名及网络展示)、现场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及颁奖音乐会5个阶段。
评分标准为百分制。
台湾地区的初赛复赛在台湾本地同时开展,晋级选手赴大陆参加半决赛及决赛。
初 赛:各参赛选手提供一首能代表自身演奏水准的自选曲目(曲目长度规定在5分钟以内),独立弹奏、录制音画,并上传至比赛官方网——福州新闻网,供选手自身展示和评委评判。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会以审听、审看音像资料的方式,对上传作品进行评审,独奏类和组合类共产生320人(组)入围复赛。
组委会于2010年7月20日前后,在福州新闻网发布入选复赛的选手名单(未进入者不另行通知)。
复 赛:复赛通过现场决选的方式进行,独奏类和组合类共产生60人(组)入围半决赛;参加国家认证的音乐业余考级机构考级成绩达优良者,凭2010年有效考级证书及身份证明,进入半决赛。
复赛于2010年8月1日后举行,比赛结束的2日内在福州新闻网发布入选半决赛的选手名单(未进入者不另行通知)。
半决赛:于2010年8月在福州(融侨新天地礼堂)进行。比赛项目分为现场演奏(含技巧展示)和才艺考核两个部分。
1、现场演奏:参赛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,曲目长度规定在5分钟以内,超时根据超时长短扣0.1至0.3分;
2、才艺考核:选手现场自选题目进行其它艺术形式展示,如书法、舞蹈、演唱、朗诵、剪纸、十字绣等(也可演奏其它种类的乐器。限时2分钟)。
决 赛:于2010年8月在福州(福州日报社9楼大会议室)举行。
比赛项目为现场演奏,要求同半决赛。
颁奖音乐会:于2010年8月在福州(福建大剧院音乐厅)举行。
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奖杯、奖证。特邀金银奖获得者、台湾代表队、音乐界知名人士参加晚会演出观摩。福州新闻网福网宽频频道现场播出。
八、报名要求:
1.报名时间:截止到2010年7月5日。
2.报名方式:打开福州新闻网()大赛网页或福州爱娟古筝艺术学校网(),填写电子报名文档后,只要按照自己的能力,认真完成演奏并录制成清晰影带(限制在5分钟以内),上传至福州新闻网()的空间,并确认信息传递成功即可。
亦可在组委会授权委托的报名点(如爱娟古筝学校及全省九所分校)报名参赛(具体查询大赛网页)。
3.报名费:大陆:人民币120元/人、50元/人(组合);
台湾:新台币800元/人、组合新台币500元/人
九、其他事项:
1、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。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,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。违纪者将取消比赛成绩或获奖名次。
2、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、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、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、出版和发行权。
3、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。
4、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。
5、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。
6、联系方式:
电 话: 0591-83762521 0591-83328233
大赛网站:福州新闻网()大赛网页
福州爱娟古筝艺术学校网()
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福州日报社
2010年5月25日 |